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局机关 (一)办公室 工作职能: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区人大、区政协议案、提案办复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信访、政府公开电话、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职称评聘、离退休等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工作目标管理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局机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劳动人事宣传、统计、信息工作。 负责人:袁帅 联系电话:87605060 (二)人事科(区政府绩效评估办公室) 工作职能: 贯彻国家、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按照市公务员录用与职位管理处统一安排,组织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省、市交办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及国家、省、市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组织申报和实施工作;完善全区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部分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任免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科级以下(含科级)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位设置、职数核定、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级别)、竞争上岗、回避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调出、调入人员的调配工作;代区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培训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依法审查、认定培训施教机构并指导开展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师资认定、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区直机关举办的公务员专门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全区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研究拟订政府奖励表彰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选;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组织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的政策规定;参与区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拟订我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机关及区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工作;确定评估等次并兑现评估结果。负责调查研究全区企事业单位对大中专毕业生的需求情况,综合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做好转业军官及其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并承办有关手续;检查指导各部门转业军官安置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护稳定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引进外国专家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办法制定和实施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等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职员级别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 负责人:吉峰 联系电话:87605061 (三)工资福利科 工作职能: 负责管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指导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各类工资福利待遇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履行各类工资晋升、标准调整手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调动人员、职务职称变动人员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组织指导和具体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发证和工资待遇确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工龄计算政策;监督执行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休假制度;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待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出生日期政策,履行退休手续,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协调解决退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遗属补助、丧葬费及抚恤金待遇;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的综合分析与统计工作。 负责人:赵阳 联系电话:87605064 (四)财务科 工作职能: 统筹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编制预、决算及各项收支帐目统计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的审核报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管;协调与相关接待单位的财务往来工作;负责全体干部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各项事务;负责本科室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负责人:叶晓英 联系电话:87605405 (五)劳动关系科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进行劳动力管理及培训;负责复员退伍军人政策性安置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管理;负责建立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的政策;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改革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编制区属企业工资计划,审核企业工资总额;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指导监督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长就业和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和办法;经授权代表政府参加国家之间劳工组织的活动和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调处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负责人:关毅刚 联系电话:87605084 (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的实施规范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仲裁机构组织规则;抓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协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之间的关系;受理属地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全区机关及区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履行政府主导的调解职能,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依据《劳动法》对全区各类企业进行劳动监察;负责全区企业全员合同化管理并对合同进行鉴证;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信息等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德刚 联系电话:87965701 (七)社会保险科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政策;负责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个人账户管理政策;贯彻实施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失业保险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审核全市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贯彻执行职工疾病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贯彻执行公务员医疗费用补贴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指导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承担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全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全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退休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以及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个人对鉴定结论有疑义的复查鉴定申请的办复工作。 负责人:刘春 联系电话:87605086,89625005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 工作职能: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 负责人:崔忠成 联系电话:89625067 二、局属事业单位 (一)绿园区人才交流中心 工作职能: 负责全区人才交流与合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管理、引进、培训、选拔、表彰、职称评定等工作,在我区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为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负责人:刘月明 联系电话:87605086 (二)绿园区就业服务局 工作职能: 依托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造覆盖全区的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网络,主要工作只能有: 1、为辖区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2、为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招聘服务。 3、为辖区内户口的失业人员和本地农村及外来务工人员办理的《吉林省失业就业登录》、《农村及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验印。 4、为辖区内户口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提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咨询及相关业务管理。 5、为辖区内户口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业务的咨询及相关业务管理。 6、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本市创业的农民工办理、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定期年检。 7、对辖区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人核定其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金额,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并报财政部门复核发放。 8、为辖区内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力进行登记,根据他们的特点和职业需求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广泛征集、收集创业项目,向有创业意愿的人员推介,并做好跟踪指导服务。 9、为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大龄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推荐岗位、跟踪推荐等“一条龙”就业服务。 10、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转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境外就业人员,及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合伙经营办企业和能够吸纳规定比例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转转业退役军人且呈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扶持政策。 11、接收和管理辖区内未参保及未续保失业职工档案。 负责人:张 巍 联系电话:87972820 办公室电话:87972761 (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工作职能: 1、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经区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单位,受区劳动局委托,对全区企业进行劳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 2、执行国务院423号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督察企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确保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3、依法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中介,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受理群众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投诉案件的调查反馈工作。 5、开展诚信企业评定和输企业劳动年检工作。 负责人:华旭 联系电话:87992878;87992858 (四)医疗保险办公室 工作职能: 1、负责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核定、人员变更及医疗保险基金核定、缴费。 2、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二级保健人员医疗费报销、女职工生育费报销、建国前参加工作人员及劳模、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工作。 3、区直离休人员及二等乙以上伤残人员医疗统筹工作。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负责人:田 双 联系电话:87605085 (五)绿园区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中心 工作职能: 负责全区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负责人:叶晓英 联系电话:87605405 (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工作职能: 负责人:艾秋霞 联系电话:87965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