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 页--部门职能
机构职能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6-05 【字体:  】 【关闭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指导少先队工作。根据区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提出工作方针、任务和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2、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重点是团员、团干部队伍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配合党组织选拔、推荐和输送优秀青年干部;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直属团干部。

  3、掌握全区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及时向区委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服从服务于区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带领青年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

  5、服务社会,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大力开展帮困助残活动。

  6、大力培养和宣传树立青年典型,使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7、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采的文化活动,陶冶青年的情操。

  8、关心青年成长、保护青年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青年的实际问题,为青年服务。

  9、颁发团员证,收缴团费,接转团的组织关系。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