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 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进步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 一、申报时间 2009年11月9日至2009年11月15日 二、申报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区机关416房间)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和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到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进行项目申报(其它附件,详见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所有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且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区级一个计划,各计划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3、已经得到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4、已经得到长春市绿园区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允许担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5、需要报送查新报告的项目,待初审通过,由区科技局通知后再进行查新。 6、符合项目申报指南和上述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需填报《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表》,要求一式三份并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区机关办公大楼416室) 联 系 人:王兴华 联系电话:87605079 E-mail:fanyufa413@126.com 具体内容和相关材料下载,请登录 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