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科室负责人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绿园区机构改革方案》,科技局是主管全区科学技术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分析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区科技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2、组织制定全区科技发展远景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分配科技经费,协同有关部门为全区科技发展特别是重点项目筹措资金。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组织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负责全区新产品、科技攻关、科技成果推广等科技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5、系统管理全区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专利的实施;系统管理重点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成果奖励以及涉及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协调和技术合同仲裁工作。 6、系统管理全区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和科学普及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负责科技宣传、科技新闻发布、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和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7、负责民营科技开发研究机构的审批及民营科技企业和厂办科研机构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8、负责全区信息产业有关工作。 9、负责地震宏观监测,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10、为企业提供投资融资和担保贷款等服务。 二、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一)综合计划科(区地震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和办理、提案处理、文电收发、文件起草、信息、调研和信访工作管理。 2、组织制定全区科技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科技发展长远规划。 3、负责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事业费、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研究制定科技投入、科技保障、科技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方针,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专利和科技成果管理。 6、负责防震减灾工作 科长:刘延辉 办公电话:87605076 (二)项目管理科 1、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发展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医药行业的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并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科技兴农。 3、负责区内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查、考核、评估论证和计划的制定;协调由区承担的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对先进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评估和论证。负责科技普及工作。 4、负责技术市场和民营企业的管理,技术合同登记、认定、酬金审批及科技纠纷的调节。 5、负责全区信息产业工作。 科长:岳灵芝 办公电话:87605076 (三)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1、金融服务。包括为企业提供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服务。 2、信息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向其提供科技、经济、政策法规、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3、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与顾问服务。 4、技术服务。为企业导入先进适用的技术,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如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开发、推广和示范,产品检测,中间实验等。 5、培训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与训练服务。 6、创业服务。为科技型企业创业提供孵化服务。 7、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主任:岳灵芝 办公电话:87605076 主管副主任:刘剑峰 办公电话:8760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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