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培育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我区经济实力,在全区科技企业中实施绿园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计划,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帮扶等个性化服务,使得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脱颖而出,真正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快速发展,从而成为我区区域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比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明晰。 2、具有大规模产业化基础。项目已通过中试,技术、工艺成熟,具备工业性生产条件,对相关产业有较大的带动作用。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税收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政策,市场潜力大、竞争力强、经济效益显著。企业年销售收入,有望在三年后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团队。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持续创新能力。 6、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在长春市绿园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特别是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制度。未改制的国有企业、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企业不在支持之列。 二、支持重点 本年度计划主要支持汽车关键零部件、轨道客车关键零部件、生物制药、农业机械零部件、新材料开发与制造等本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 三、支持方式 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立项后首次拨付项目支持经费总额度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余下的20%。 四、申报材料 企业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文档一式两份,并报电子文档)。 1、项目申报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 4、可以说明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水平、市场销售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金来源证明材料,自筹配套经费应与所承担的研究任务相适应,原则上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的2倍。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对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联系。 地 址: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绿园区机关办公楼413室)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联 系 人:岳灵芝 联系电话:87605076 E-mail:fanyufa413@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