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政府相关部门:
《长春市绿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7日 长春市绿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绿园区重要地表水水体的实际情况,长春市日博bet备用网址组织相关人员对绿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划定调整,现将《长春市绿园区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划定调整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南进行调整。
二、划定调整范围
依据《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将我区以下区域划定调整为禁养区:
(一)绿园区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面积0.028km2。
(二)大房身机场所在区域,划定面积2.285km2。
(三)绿园区24条主要地表水体河岸两侧各100m的区域,划定面积26.811km2。
(四)将春城、青年路、正阳、普阳、铁西、林园、同心7个街道以高铁为界线进行划分,高铁线路以东区域为禁养区,合心镇镇政府所在区域居住用地划定为禁养区,划定面积共计为39.833km2。
综合以上各项划定范围,扣除重叠面积,绿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总面积为66.382 km2。
禁养区严禁新建、扩建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的养殖场限期实行关停、转产或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