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 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于能否发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决定。 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则,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有这种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坚持党的原则,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处理。 2.申请入党的同志为什么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接收一个同志入党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要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就要对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本人历史、家庭情况以及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作全面细致和正确的考察了解,并要经常对被介绍者进行培养教育工作,所以必须有专人负责。由于预备党员还处于被考察教育阶段,对党规党法和党内生活尚不熟悉,在党内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不宜作介绍人,只有两名正式党员,才能担当起这一任务。 3.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一直负责培养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担任。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党者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其他党员担任。 4.入党介绍人有哪些责任? 入党介绍人介绍一个同志入党,对党组织、对被介绍人都负有重要责任。一般地说,他们应当负起下列责任: (1)应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的同志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介绍。
(2)经常找被介绍人谈心,对其进行党章党纲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被介绍人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定期向党的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
(6)入党申请人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然要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他克服缺点,提高觉悟,努力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5.可否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对党组织和被介绍人都具有重要责任。如果对被介绍人的情况不甚了解,无法向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可以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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