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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4-10 【字体:  】 【关闭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4月9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彩霞主持,主任王丽秀、副主任杜玉凤、侯伟、杨自山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薛文革,副区长吕长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王晓华,区法院院长田良、副院长潘仲,区检察院检察长邢立明,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教科文卫工委委员,区人大机关相关同志,各镇街人大不是常委会委员的相关同志,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会议主要精神;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绿园区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政府提请的关于将PPP项目财政补贴支出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及本次常委会审议内容,区人大法制委委员、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大勇律师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代表做《行政诉讼法》专题辅导。

绿园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区政府将PPP项目
财政补贴支出分年度
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8年4月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绿园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PPP项目财政补贴支出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认为,合心生态卫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PPP项目符合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且均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会议决定,批准绿园区政府将合心生态卫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PPP项目财政补贴支出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区政府要加强财政补贴支出部分的监督管理,确保如期实现项目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