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意见》(长府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财税[2016]726号)文件精神,拟对长春市绿园区110家(含达比例和未达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公示图如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时间:2017.9.4到2017.9.10
监督电话:0431-87983060
长春市绿园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绿园区2017年度在置残疾人审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