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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第1-20批 补办)
来源:绿园发布    作者:    时间:2017-09-26 【字体:  】 【关闭

(第1-20批  补办)


序号  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九台区上河湾镇北侧有两家非法采矿点,开采过程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杨某和张某在其塔木镇四棱山非法开采石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杨某在山上私建住房、水库,威胁下方村庄安全。

行政区域:

九台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九台区上河湾镇北侧为平原,无山,地势平坦没有砂石,没有采矿点,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查,其塔木四棱山原有一采石场,为张大村集体所有,2003年承包给张某某,2011年管理权转移给杨某。2016年4月杨某盗采四棱山1560立方米石材,被九台区国土分局发现并处罚,此后该采石场无非法开采行为。杨某私建住房1处;私挖池塘3处(信访反映水库),在防汛期间,村委会定时放流,不存在威胁下方村庄安全的问题。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违建房屋已经全部拆除,3处鱼塘中1处已于2016年4月改为公益停车场,另外两处经除险加固后,被其塔木镇收回改建为森林防火和绿化用水取水点。

问责情况:

约谈2人。

序号  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哈大高铁行驶列车在途经绿园区同心街道兴隆村1、2、3、4社时,噪声、振动、辐射严重影响该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健康。

二是长春市皓月小区、大众热力、路缘检车线、长春市第二看守所、荣鼎康城等单位和小区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兴隆水库,导致水体散发恶臭气味。

三是途经兴隆村4社的地铁2号线浅层施工和行驶列车振动造成该村部分地面下沉,部分民房倒塌。

行政区域:

绿园区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信访反映地点绿园区同心街道兴隆村部分村民的房屋距哈大高铁最外界线围栏最近直线距离为1米。经对该村铁路周边的噪声、列车经过时产生的振幅、对周边环境产生的辐射进行监测,仅噪声环境等效声级超过国家标准,对村民生活产生影响。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实地踏查,皓月小区、大众热力公司未建化粪池;长春市第二看守所、荣鼎康城小区建有化粪池;路缘检车线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因周边没有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兴隆湖。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核实,地铁2号线下穿兴隆村4社处埋深9~12米(不属于浅层施工),地铁2号线尚未开通,无列车行驶,无行车振动,民房无倒塌,村民自建无基础临建棚有两处倒塌。目前盾构施工已完成,施工过程中地表发生1~3厘米沉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已报告中央环保督察长春市工作协调联络组,由长春市工作协调联络组致函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由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制定降噪整改措施,解决市民诉求。

第二个问题:绿园区住建局责成皓月小区、大众热力10日内各建成一座化粪池,临时处理生活污水。该区域位于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西湖流域)皓月大路段范围内,目前截污工程正在施工,皓月大路段市政管网计划10月20日竣工,届时上述污水管线将接入西湖流域污水截流干管。长春市建委正在组织实施兴隆湖及其上下排水治理工程,预计2018年12月31日全部完工,消除黑臭,恢复生态环境。

第三个问题:已对村民自建两处倒塌无基础临建棚完成补偿。

问责情况:


通报1人。


序号  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阳区石溪乡、鹿乡有多家非法采石场,开采石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采石场生产期间放炮噪声和设备噪声严重扰民。采石过程中的扬尘和物料堆产生的扬尘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环保部门来检查该石场就停产,检查人员走后就生产。双阳区内还有多家白灰窑,烧制白灰时产生大量粉尘,车辆运输时产生道路扬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

双阳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双阳区鹿乡镇(石溪乡已并入鹿乡镇)现有采石场16家,均有工商执照、环保手续、采矿许可证。原有长春市双阳区庙山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5月注销,存在非法开采行为,被双阳区国土分局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处罚后一直没有开采。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有13家采石场存在不同程度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占用林地42.1465公顷。双阳区林业局处罚面积8.6541公顷;林业行政处罚立案2.1876公顷;目前已恢复林地属性2.8331公顷;其余28.4717公顷,一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初发展乡镇企业开采形成,由于当时法规不健全,导致手续办理不规范;另一部分是历史上村民因建房、修路需要自行采挖形成。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采石场目前均停产。生产时爆破噪声为瞬间偶发噪声,剩余石料和白灰等产品在外运过程中,道路扬尘及部分车辆苫盖不严造成扬尘污染。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经核实,双阳区政府已于2017年6月对全区39家白灰企业全部依法取缔,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活动。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当前具备恢复条件的,双阳区林业局责令违法行为人于2018年5月1日前恢复植被,由林地所有权人监督实施;对暂不具备恢复条件的,双阳区林业局计划于2017年11月末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制订和论证,按照方案设定目标由双阳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成本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市环保局双阳分局将加强巡查,督促企业将物料堆场苫盖到位,防止场地扬尘;双阳区交通局、交警大队已经加派执法力量,对该区域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执法,对违法运输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

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2人,调离岗位3人,约谈2人。

序号  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榆树市五棵树镇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该镇东侧3公里处的帝斯曼制药厂整天散发出一股刺鼻臭气;

二是药厂西侧的生物肥厂,原料主要是猪粪和鸡粪,产生臭味;

三是药厂北侧的干豆腐厂废水直排到附近的大沟中,经过腐烂发酵,产生臭气,因该镇无垃圾处理场,这条沟就成了倾倒垃圾的场所;

四是该镇东北处加工玉米的中粮、吉粮两家工厂生产时产生异味;

五是以上这些厂家的污水都通过一条大沟排放到松花江中。

举报人称江边有一污水处理厂,但是怀疑其处理能力,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治理。

行政区域:

榆树市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中化帝斯曼生化中间体(长春)有限公司厂界外恶臭气体浓度超标,榆树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3日责令其整改,并处罚款。该公司实施了化学清洗碱洗塔、提高排气筒高度、无组织排放废气引入现有吸收塔、降低生产负荷、限产限排等整改措施,于9月4日完成整改。经检测,除臭排口和厂界外恶臭气体浓度全部达标。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生物肥厂为榆树奇特生物肥混合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安装除臭设施,发酵车间及厂界氨气浓度超标,厂界外恶臭气体浓度超标。榆树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3日责令其整改,并处罚款。该公司采取了在发酵车间内增加30个进风口,确保氧发酵效果、发酵除臭菌增加,发酵气体经过两次水洗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等多项整改措施,于9月3日完成整改。整改期间现场未闻到异味,9月5日经检测,发酵车间及厂界氨气浓度全部达标。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干豆腐厂为卢老头干豆腐厂,该厂于2017年5月初停产至今,该厂污水收集后委托榆树市江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有委托协议),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废水直排现象。沟边的污水池及紧邻的大沟沟底没有污水,附近没有发现倾倒垃圾,走访附近农户证实该厂长时间停产。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经查,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榆树分公司、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均有一定的气味(工艺废气)产生,周边可闻到一定的异味。2017年8月24日和30日经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两家企业气味排放全部达标,因此未对其进行处罚。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五个问题:经查,信访所称大沟是指五棵树镇内历史形成的自然沟,上述企业污水均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江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榆树市江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设计要求建设(设计能力2万吨/天,目前实际处理1.5万吨左右),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通过验收,在线监测数据表明,处理的污水能够稳定达标,能够满足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各涉水企业及镇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四个问题:虽监测达标,为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榆树市环保局已要求两家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减少工艺废气排放,减轻或消除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

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2人、诫勉1人。

序号  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对媒体公布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的处理情况提出异议,称第5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公布的处理情况名单中,只提到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镇药厂的污染问题,但处理情况中没有明确说明处理的是哪家药厂及具体处理了什么污染问题。举报人针对五棵树镇榆陶公路两侧工厂存在的污染问题补充如下:

一是荷兰帝斯曼生化中间体(长春)有限公司生产生物蛋白提取的相关药物,每天都排放大量臭气,周边空气污染问题非常严重;该厂污水稳定剂、化学制剂等产生的部分废水直接排放到地下;附近村民和在厂职工都因被长期污染患有很多疾病。

二是位于此处的吉粮集团和中粮集团下属多家附属生产工厂,在进行玉米深加工过程中存在空气污染和其他排污问题。举报人要求逐一公布所有企业的处理情况、具体措施及检验标准。

此外,举报人称榆树市五棵树镇有一条明沟(不清楚具体名字),有多家企业向沟内排污,存在污染问题。

行政区域:

榆树市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信访所称药厂即中化帝斯曼生化中间体(长春)有限公司,该公司厂界外恶臭气体浓度超标,榆树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3日责令其整改,并处罚款,该公司立即实施了化学清洗碱洗塔、提高排气筒高度、无组织排放废气全部引入现有吸收塔、降低生产负荷、限产限排等整改措施,于9月4日完成整改,经检测,除臭排口和厂界外恶臭气体浓度全部达标。信访反映臭气问题属实。

经查,该公司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江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信访反映“废水直排地下”问题不属实。

经查,该公司每年都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今年7月19日至22日,全体员工在长春朝阳万家医院进行了体检,没有发现有员工因污染导致患病。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榆树市分公司、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的废水全部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没有其他形式外排;锅炉除尘脱硫等设施运行正常;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监测数据显示均达标排放;经现场采样污水和锅炉监测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均有一定的气味(工艺废气)产生,周边可闻到一定的异味,2017年8月24日和30日经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两家公司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等指标均达标。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核实,信访所称明沟为大荒沟,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雨水排放沟,目前有生活污水进入,大致为东西走向,横穿五棵树镇,主要功能为雨水排放,五棵树开发区内没有企业向此沟直接排污。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二个问题: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榆树市分公司、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排放的工艺废气不超标,未对其进行处罚。要求两家企业减少工艺废气排放,减轻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序号  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称站在双阳区西大桥孔处能看到有污水流入双阳河,双阳河下流的梨树村3社被严重污染,居民家的井水有锈且发臭。

行政区域:

双阳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长春水务集团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双阳区梨树村,1998年筹建,2001年投入使用。建设时,由于双阳区排水管线为雨污合流,雨季时雨水、生活污水总量超过处理能力,便在污水厂前端设了污水溢流口。2017年,该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8月16日起,日处理能力由2.5万吨下降到1.2万吨,而双阳城区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1.27万吨,多余的700吨左右生活污水通过溢流口溢出,流入石溪河,汇入双阳河。梨树村3社住户的小井水质感观性状无色、无味、无肉眼可见物。双阳区卫生计生局在该社距离双阳河道最近的两处饮用水井提取水样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两个水样的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五项指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计划2017年12月末完成,力争10月中旬投入使用,届时将彻底解决生活污水溢流问题。针对井水超标情况,双阳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已开始为该社群众运送安全饮用水,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双阳区政府已将该处列入农村安全饮水改造计划,包括建设水源井、管理用房,新上水处理设备,铺设入户管网,将于2018年10月中旬开工建设,11月中旬投入使用。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