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代表姓名:阮 见 代 表 团:青 年 情况: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人口老龄化社会态势已开始显现。近年来,长春市高度重视农村养老问题,出台了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了资金投入,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分析:一是农村养老压力日趋加大。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受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劳动力外流等因素的影响,农村空巢老人家庭规模急剧增加,农村家庭面临的养老压力不断增大。同时,一些空巢老人在解决自身养老问题,还必须照顾农村留守儿童。二是老年人养老资金非常有限。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主要在劳动收入和家庭成员供养两个方面,而在患病和失能老人中,依靠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的占大多数。由于最低生活保障属于兜底政策,所以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医疗等方面的需求。三是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尽管近年来区里投入了一定的资金给农村敬老院,但也只是杯水车薪。农村养老机构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特别是一些幸福家园中的老年人生活上互助帮助,抱团取暖,缺乏统一管理和帮扶机制,老年人生活质量不高。四是农村养老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自治功能弱化,日常关爱老年人帮扶机制不完善,平时宣传教育工作缺位,新风正气得不到弘扬,丑恶现象得不到惩治,使尊老敬老赡养老人的观念淡化。一些农村家庭敬老养老缺乏主动性,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加之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没有跟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具体建议: 一是增强养老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大“尊老爱老先进单位”、“孝亲敬老之星”先进事迹宣传力度,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养老志愿者服务,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营造支持、参与养老服务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保障基本,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机构养老、互助养老和居家养老,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加快农村养老院幸福家园、老年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注重统筹发展,扩大养老产业规模。统筹各种养老资源,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全面发展以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人产品用品、老年人健康服务、老年人体育健身、老年人文化娱乐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同时,积极培植现代家庭服务业的品牌企业,扶持一批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发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洗涤、清洁、救济、医疗等服务,走老年服务产业化、集约化发展之路。 四是加大培养力度,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有计划的对现有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推动社会福利机构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同时,制定出台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大专院校学生到社会福利机构就业,逐步建设一支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同时,面向社会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是创新养老机制,优化养老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科学规范行业标准,强化工作协调和监督机制,定期分析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保障养老服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土地等收入作为养老基金,供老年人养老。同时,落实好国家对养老服务的金融支持、土地保障、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对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4号代表意见的答复 阮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与老年人相关的各类问题逐渐突出,解决好老年人的问题,是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每个家庭共同的责任。 区民政局作为社会福利工作的政府主管单位,主要负责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工作。其中,在老年人福利方面,主要负责以下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是负责公办养老机构(如:合心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二是负责民办养老机构(如:由个人开办的某某养老院)的成立审批,日常监管,以及为其发放民办公助补贴;三是指导各镇街依托城市(农村)社区通过引入社会养老服务力量,开展家政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专业化养老服务;四是引导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直接参与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养老服务项目。 您在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的若干建议,涉及到宣传教育、职业培训、发展和改革、产业规划、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志愿者团体和农村老年协会等群团组织培育、政策法规、养老服务等多个部门和领域的工作内容。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能,现就您提出的养老服务领域有关问题向您具体答复如下。 因为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不同于城市,人群居住分散,且农村老年人普遍以耕种为生,习惯在自己家中独自生活或与家人共同生活,不习惯离家集中养老。针对上述特点,目前民政部门倡导推行邻里互助式养老模式,即在农村居住的老年人,依靠邻里乡亲互相帮助,不需要离开自己的家,即可实现养老生活,能够避免老人因离家入住养老机构而出现的心理焦虑和孤独。此外,各乡镇还依托村委会建立了农村养老服务大院,旨在为能够自理的农村老年人提供用于日间集中活动的场所,并委托老年协会自主管理。对特殊贫困的农村三无(无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老人,可申请五保供养保障,并自愿选择接受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对一般困难的农村老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近年来,区民政局还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为农村居家生活的部分老年人开展了家政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在不断推进农村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有序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不断鼓励社会资金的参与,扶持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为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承办单位:(公章) 主管区领导签字: 负责人: 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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