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绿园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紧盯“微权利”,严查“微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青年路街道芙蓉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张美舒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5月,张美舒为不符合办理低保条件的青年路街道居民李某办理低保,并先后向李某索要人民币10000元。张美舒受到开除处分,按程序予以解聘,并将索取的钱款返还李某,其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林园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王?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9月30日,王?在金棕榈酒店举办婚礼答谢宴时,邀请了林园街道所辖社区、村工作人员等管理对象38人,收受礼金8000元。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进行组织处理,收缴8000元违纪款。 绿园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普阳大队大队长刘丽春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4年6月至8月,刘丽春先后三次违规接受辖区内安阳街市场临时管理员王某、刘某以卫生费名义送的6000元钱,其中3500余元用于单位午餐,其余部分刘丽春用于个人花销。刘丽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6000元违纪款。 合心镇三间村党总支副书记徐宁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2014年7月5日至2016年3月15日间,徐宁多次驾驶村务用车用于接送其孩子上下学、妻子上下班等私用。2016年3月13日,徐宁酒后驾驶村务用车,交警部门给予徐宁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徐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绿园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曹性存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2015年11月11日,曹性存在没有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普阳街民间婆饭店就餐。当晚,曹性存醉酒驾驶公务用车在普阳街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司法机关认定曹性存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其不起诉。曹性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从严查处。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洁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