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通过严格考核、述责述廉、廉洁审查等三项举措,加强分析研判,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一是严格考核。结合绿园实际,制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及《量化考核细则》,对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进行全面考核;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 二是述责述廉。实行“绿园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采取现场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责述廉,现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综合分析判断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及廉洁情况。 三是廉洁审查。重点审核是否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是否有举报件、是否有初核问题、是否拟立案或涉案等多种情况。与此同时,书面征求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意见建议,重点审查违法犯罪、信访举报、经济责任等方面影响任职的问题,着力构建起干部选拔任用“过滤网”,严防“带病提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