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我区于2007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工作。经区政府组织实施,完成了全区二次调查工作,形成了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统一数据成果。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区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区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经区政府批准,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区主要地类数据 全区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主要地类数据如下: 耕地:15342.38公顷 园地:317.1公顷 林地:1244.06公顷 草地:417.54公顷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557.81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1649.05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92.66公顷 其他土地:111.94公顷。 二、全区耕地情况 全区耕地15342.38公顷,其中水田1262.76公顷,占耕地8.23%;水浇地688.61公顷,占耕地4.49%;旱地13391.01公顷,占耕地87.28%。 三、全区建设用地情况 全区建设用地13680.03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557.8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扣除农村道路)713.8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408.4公顷。 四、有关说明 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因分类标准、统计口径等原因与相关部门业务统计数据有差异的,不影响相关部门业务数据的使用和考核。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绿园分局 长春市统计局绿园分局 2014年12月22日 |